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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国家质检总局的国家质量监督抽查;


2、全国各地法院、仲裁委员会、技术监督、工商委托仲裁检验;


3、有关部门委托的新产品、科技成果、达标、创新产品检验及质量调研;


4、国内外用户委托的第三方监督检验和设备监理工作;


5、专项委托检验;


6、提出产品质量检测方法,制定检验方案计划,制修订产品标准及检验细则并组织检验方法培训,学习交流。